□本報記者萬靜
  2013年,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嚴格執行,以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各項規定的出台,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、越扎越密、越扎越牢。從財政部公佈的相關決算數據顯示,中央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支出,比預算數減少9.54億元。
  而各地的三公經費支出縮減也是實實在在。2013年,福建省“三公”經費支出同比下降近30%;海南省本級各預算單位“三公”經費比上年減少1億元,下降約20%;江蘇省黨政幹部2013年因公出國出境費用同比下降33%,公務接待費用下降近41%。
  有觀點認為,今年各地“三公”經費的壓縮比例與往年相比,並沒有額外突出的力度。對此,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,新一屆政府的明確承諾,是在政府任期內“三公”經費只減不增,這並不是要求各級政府的“三公”經費每年必須壓縮5%。況且,合理的“三公”經費是政府運轉、履行職能的必要成本,在物價和服務成本逐漸上漲的情況下,每年壓縮5%甚至更多也是不現實的。
  那麼,“三公”經費究竟縮減多少才合理?會不會因為預算標準過於寬鬆,而造成“假節約、真浪費”現象?
 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認為,各地實際情況不一樣,三公經費減多少合理,很難給出一個一刀切的答案。不過,三公經費是真節約還是假節約,預算標準確實是關鍵,也是當前預算管理改革的難點。
  白景明認為,三公經費的多少,要根據政府公務的實際需要,本著節約的原則來安排。這就需要精準地編製三公經費預算,而預算精準的前提,是要有具體的支出標準。目前,已經出台的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》《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》等,對三公經費支出規定得非常具體,應當成為各級政府部門編製三公經費預算的依據。
  (原標題:預算標準合理科學是規範三公經費關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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